標題:被告周汝霖訴石記火民間假貸膠葛一案民間借貸
發布時間:2018-04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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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受理被告周汝霖訴石記火民間假貸膠葛一案,因你下落不明,按照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二條的劃定,向你通知送達副本、應訴通知書、舉證通知書、民事裁定書及開庭傳票等。間假貸膠葛一案民間借貸墾丁水陸活動被告請求本院判令:1、判令被告了償欠款人民幣17萬元及利錢;2、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數訴訟費用。自通知之日起顛末60日即視爲送達。本案合用通俗法式審理,提出答辯狀、舉證的刻日別離爲通知送達期滿後的15日、30日內。本院定于2018年7月10日上午09時00分正在本院東辦公區(地址:黃埔區大沙地東363號)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,過期將依法缺席判決。被告周汝霖訴石記火民大東海民宿台灣墾丁伯利恒民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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